工伤赔偿支付责任怎么算?


工伤赔偿支付责任的计算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我们得明确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为例,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比如,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但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护理的,继续由用人单位负责。 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责任的划分可能会更加复杂。例如,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另外,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总之,工伤赔偿支付责任的计算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准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