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高年底汇算怎么算?


在了解劳务费年底汇算怎么算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劳务费属于综合所得的一部分,综合所得还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在年底汇算时,这四项所得要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对于劳务费,它在预扣预缴时和汇算清缴时的计算方式有所不同。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例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那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00 - 800 = 2200元,按照预扣率表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如果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5000×(1 - 20%) = 4000元,再据此计算预扣预缴税额。 而到了年底汇算清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收入额再并入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比如小张全年工资收入10万元,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每次收入都超过4000元,所以劳务报酬收入额为50000×(1 - 20%) = 40000元),全年专项扣除1万元,专项附加扣除2万元。那么他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00 + 40000 - 60000 - 10000 - 20000 = 50000元,再根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该法第三条规定了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这些规定是我们计算劳务费年底汇算的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