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离婚协议怎么改变?
我再婚后,发现之前的离婚协议有些内容不太合适了,比如财产分割方面,现在想做出改变,又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想了解一下再婚后改变离婚协议有什么要求,通过什么途径来进行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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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离婚协议的改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通常不能变更,即便去民政部门也无法修改。不过,要是双方都同意,那可以重新拟定一份新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说明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更改也需要遵循一定规则。 具体的更改方式有几种。一种是领取离婚证后,若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而且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夫妻双方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任何时候,也可以通过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某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补充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再婚后改变离婚协议要根据不同情况,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进行,以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双方权益。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材料。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办理婚姻登记相关事务的部门,包括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变更等工作的审核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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