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取迟延履行金?


迟延履行金是指被执行人因未按生效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或其他义务时,由人民法院裁定,由被执行人交纳用以弥补申请人损失,同时惩诫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款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收取迟延履行金。首先,要确定迟延履行金的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也就是说,当对方没有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或者其他义务时,您就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迟延履行金。对于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一般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来计算。例如,如果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金额是10万元,迟延履行期间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是5%,那么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就是10万×5%×迟延履行天数÷365,而迟延履行金就是在此基础上再增加一倍。对于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确定了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后,接下来就是收取的方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在执行程序中,您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明确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并说明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方式和数额。法院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一旦审查通过,会在执行通知中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金。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支付,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确保您能顺利收取迟延履行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