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在离婚时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需要先了解相关法律概念、条件、流程等内容。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精神造成伤害,导致其遭受精神痛苦,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的经济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就是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有当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且导致了离婚的结果,无过错方才可以提出赔偿要求。 接下来是提出赔偿的流程。一般来说,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无过错方可以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这里要注意,应当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在离婚后才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法院通常是不予受理的,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提出赔偿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比如,对方重婚的证据,像结婚证、证人证言等;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可以是租房合同、照片、视频等能证明其与他人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材料;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例如邻居的证人证言、相关的录音录像等。证据越充分,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就越大。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过错方的过错程度,比如是偶尔的家暴还是长期的虐待;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精神痛苦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无过错方也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与对方协商精神损害赔偿的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但要注意,协议离婚后再提出赔偿请求,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总之,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依据法律规定,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按照合法的流程进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