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如何索要赔偿金额?


在医疗纠纷中索要赔偿金额,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确索赔的前提是确定医院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我们索要赔偿的基本法律依据。当确定存在医疗过错后,就需要进行以下步骤来索要赔偿金额。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索赔的关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收费凭证等。这些证据能证明你在该医疗机构接受了治疗以及治疗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同时,如果有证人目睹了医疗过程,也可以请证人提供证言。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它记录了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措施等信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可以依法获取这些病历资料作为证据。第二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是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患者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重要程序。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机构,或者在协商不成时,由卫生行政部门委托鉴定。鉴定机构会根据相关的医学标准和规范,对医疗行为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将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负责组织医疗损害鉴定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第三步,与医疗机构协商。在收集好证据并获得鉴定报告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提出自己的索赔要求,包括赔偿的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争取合理的赔偿。第四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证据和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在整个索要赔偿的过程中,要注意遵守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索赔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