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看门诊是怎么报销的?


医保门诊报销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和方式由医保基金支付一部分。 在我国,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的医保门诊报销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般设有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于支付门诊的自付费用,比如在定点药店买药、在门诊看病缴费等。当门诊费用超过一定的起付标准后,超出部分可以由统筹账户按比例报销。以某地为例,起付标准可能是每年 800 元,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在社区医院可能报销 80%,在三级医院可能报销 70%。具体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有门诊报销政策。有些地区实行门诊统筹报销,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报销,报销比例可能在 50% - 70%左右。还有些地区设有门诊慢性病报销,对于患有特定慢性病的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该慢性病的费用可以按照较高的比例报销。例如,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居民,经认定后,门诊买药费用可以报销一部分。同样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支付。 门诊报销一般是在就诊医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出示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院系统会自动计算报销金额,参保人员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即可。但也有些特殊情况,比如异地就医门诊报销,可能需要先自行垫付费用,然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总之,医保门诊报销的具体政策和流程因地区而异,参保人员可以向当地的医保部门咨询了解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