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商标侵权,商标侵权该如何维权?


要明确怎样才算商标侵权,首先得清楚商标权是一种什么权利。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比如,甲公司拥有“美味”商标用于食品,乙公司未经许可在食品上使用“美昧”,读音相近、字体相似,这就可能构成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属于商标侵权。 如果遇到商标侵权,维权的途径有多种。一是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自行就侵权赔偿等事宜进行沟通协商,这种方式较为灵活,成本也相对较低。二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