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乡医保跨省就医如何报销?

我参加了城乡医保,现在需要到外省就医,不太清楚具体的报销流程是怎样的。是要先办理什么手续吗?报销比例和本地就医一样吗?钱是直接在医院结算还是要自己先垫付再回去报销?希望能了解详细的报销步骤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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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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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保跨省就医报销,通俗来讲就是参保人在参保地之外的省份看病后,按照规定把相关费用报回来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具体的报销流程和相关要点。 首先,进行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这一步很关键,就好像提前和老家的医保部门打个招呼,说您要去外地看病了。目前备案方式有多种,比如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的医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也可以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线下备案。备案时要选择好就医的省份、城市以及具体的医疗机构。 接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一定要选择纳入了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您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到这些机构的信息。只有在这些定点机构看病,才能顺利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然后,结算报销。完成备案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有两种结算方式。一种是直接结算,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支持这种方式。就医结束后,在医院的结算窗口,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医保报销的部分和个人需要自付的部分,您只需支付自付部分的费用就可以了,就跟在本地看病结算差不多。另一种是先垫付后报销,如果您就医的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就需要自己先把看病的费用全部垫付,然后拿着医院的收费票据、病历、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回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关于报销比例,一般来说,跨省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会比在本地就医低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要根据参保地的医保政策来确定。例如,有些地区规定,在本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可能是80%,而跨省就医可能会降低到70%。 法律依据方面,《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为城乡医保跨省就医报销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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