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伤险伤残等级9级如何赔付?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残等级鉴定为9级时,其赔付涉及多个方面,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损伤和劳动能力下降的一种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存在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比如,在某些地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可能是几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会根据相应的计算方式得出。 除了上述主要的赔付项目外,工伤职工还可能享受其他待遇。例如,在工伤治疗期间,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 在赔付流程方面,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