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后对方没事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不小心撞人了,去医院检查后对方身体没事,但对方要求我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该怎么赔偿,是必须要赔吗?如果要赔,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怎样的呢?实在是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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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撞人后对方身体没事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但如果经过检查对方身体并无损伤,那么像医疗费、营养费等基于身体伤害产生的费用通常是不需要赔偿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比如在碰撞过程中,对方受到了惊吓,并且有证据表明因为这次惊吓导致了一些间接损失,像因惊吓无法正常工作导致的误工损失,在合理范围内可能还是需要给予一定赔偿。另外,如果碰撞造成了对方衣物等财物的损坏,那么需要按照财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如果双方对于是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存在争议,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通过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和调解。若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判定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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