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板买了工伤险后该怎么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老板给买了工伤险。前段时间我工作时受了伤,不知道老板买了工伤险后是怎么赔偿的,是直接赔给我还是怎样,赔偿的流程是什么,赔偿的标准又如何确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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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险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 在老板购买了工伤险的情况下,赔偿一般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第一步是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职工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三步就是赔偿支付。对于认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会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赔偿。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具体的赔偿标准也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赔偿的金额和项目会有所不同。比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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