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房拆迁时如何补偿?


在配房拆迁补偿问题上,首先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对于配房拆迁补偿,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货币补偿,这是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配房进行估价,根据其市场价值等因素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金钱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二是产权置换,也就是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在实际操作中,配房的补偿标准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配房的建筑面积、建造结构、使用年限等。如果配房是合法建造的,有相关的产权证明,那么在补偿时会按照正常的标准进行。但如果配房属于违章建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当配房面临拆迁时,被拆迁人要明确自己配房的合法性,积极与拆迁方沟通,了解补偿的具体方案和标准,必要时可以申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配房价值进行评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