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中附属房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里面有附属房,但是拆迁方和我对于附属房的界定有分歧。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拆迁中附属房到底是怎么界定的,想知道具体的标准,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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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过程中,附属房的界定标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拆迁补偿等诸多方面。附属房通常是指与主房相连或在主房附近,具有一定辅助功能的房屋。从功能上来说,附属房一般是为主房的居住或使用提供辅助服务的,比如用于存放农具、杂物,或者作为车库、柴房等。它和主房的主要居住功能有所区别。 从结构方面来看,附属房的建筑结构可能相对简单,与主房的结构存在差异。一般主房是具备完整居住功能的相对坚固、永久性的建筑,而附属房可能在建造材料、工艺等方面相对简陋。 在法律依据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虽然没有直接针对附属房界定的详细条款,但其中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里的房屋包括了附属房等各类建筑。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政府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附属房界定标准。例如,有些地方会规定附属房的建筑面积、高度等标准。通常建筑面积较小、高度相对较低的可能会被认定为附属房。同时,地方政府也会根据附属房是否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附属房是经过合法审批建造的,那么在拆迁时会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合理补偿;如果是未经审批的,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房屋的规划用途也是界定附属房的重要参考。如果在最初的规划中,该房屋就被明确为辅助用途,那么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附属房。总之,附属房的界定是一个综合多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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