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离婚,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该怎么办?


如果感情破裂离婚,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首先要明确,这意味着该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在处理这类房产时,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是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坐下来好好商量,比如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按照房屋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要综合房屋购买价格、市场价值、贷款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也可以协商把房屋卖掉,然后对售房款进行分割。 二是诉讼分割。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是否有子女、婚姻关系存续时长以及双方过错情况等。如果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相同,可能会判决平均分割;若一方能证明自己对房屋的购买、装修等投入更多,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倾向于该方。同时,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债务与房屋相关的,如房屋贷款,法院也会一并处理,确定由哪一方承担或者双方分担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竞价取得:就是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通过出价竞争的方式来获得房屋所有权,出价高的一方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价值补偿:是指让房屋归一方所有,取得房屋的这一方需要给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