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补款如何补偿?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说是会有拆迁安置房补款。但我不太清楚这个补款是怎么补偿的,是按面积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补偿的标准是什么样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保障我们这些被拆迁人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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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补款的补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补偿的方式有多种。货币补偿是常见的一种,就是拆迁方直接给被拆迁人一笔钱来作为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置换则是给被拆迁人提供新的安置房,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房屋面积的置换。此外,还可能存在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通常会考虑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意味着拆迁安置房补款要参考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来确定,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补偿还可能涉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用于经营的,还会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不同地区的拆迁安置房补款政策可能会有所差异。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和实施细则。所以,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要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自己能够获得合理的补偿。如果对补偿结果有异议,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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