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财务员被辞职了该如何赔偿?

我是一名财务员,最近公司突然把我辞退了。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也没犯什么大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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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辞退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财务员遭遇被辞职的情况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财务员因为自身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财务员故意做假账,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公司辞退该财务员就不用赔偿。 若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财务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比如公司没有合理理由,随意辞退财务员,就属于这种违法解除的情形。 如果财务员遇到被辞职的情况,和单位协商赔偿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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