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因故开除员工该如何赔偿?

我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最近有个员工因为工作态度和业绩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团队的正常运作,我想开除他。但我不太清楚这种因为员工自身原因开除他,我需要怎么赔偿?想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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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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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因故开除员工”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赔偿。 首先,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过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员工多次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考勤制度,或者在工作中因重大失误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公司依据这些理由开除员工,是不用支付赔偿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就是说,若公司没有合理的理由,随意开除员工,就需要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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