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导致高位截瘫该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导致高位截瘫的赔偿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和法律规定。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患者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赔偿流程方面,第一步是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和责任程度。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是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是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是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是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对于高位截瘫这种严重伤残情况,还可能涉及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总之,在处理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患者和家属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