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看病导致过敏该如何赔偿?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用了某种药后我过敏了,身体遭了不少罪,还额外花了好多钱治疗过敏。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医院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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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看病导致过敏后的赔偿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在医疗过程中,如果医院存在过错,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医院没有过错,比如患者自身是特殊过敏体质且未提前告知医院,医院在常规操作下无法预见过敏情况,可能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判断医院是否有过错,通常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医院在给患者用药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过敏试验,或者医生在明知患者有过敏史的情况下还使用了可能导致过敏的药物,这些都可以认定医院存在过错。 如果确定医院有过错,患者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有很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医院看病导致过敏的赔偿流程一般是这样的。患者要先和医院进行协商,把自己因为过敏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受到的损害跟医院说明,要求医院给予赔偿。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维权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比如病历、检查报告、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帮助证明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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