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负次责该如何赔付?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经鉴定医院负次要责任。现在我不知道医院该怎么对我进行赔付,是按什么标准来赔,具体赔哪些项目也不清楚。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医院到底该如何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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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如果医疗机构被认定承担次要责任,赔付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量。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疗事故赔偿责任比例的划分。根据司法实践和相关规定,次要责任的承担比例一般在 20% - 40% 之间,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比例会由法官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来判定。例如,在某些案件中,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相对较小,可能承担 20% 的赔偿责任;而如果过错相对明显一些,可能会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 其次,关于赔偿项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主要包括以下这些。医疗费是指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病情加重而额外支出的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3 倍以上的,按照 3 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30 年;但是,6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 年;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 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 16 周岁的,扶养到 16 周岁。对年满 16 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 20 年;但是,6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15 年;70 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5 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6 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最后,在实际计算赔偿金额时,是先确定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的总额,然后再按照医疗机构承担的次要责任比例来计算最终的赔偿数额。比如各项赔偿项目总额为 100 万元,医疗机构承担 30% 的次要责任,那么最终的赔偿金额就是 3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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