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该如何进行补偿?


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补偿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补偿的方式。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了工资,那就无需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如果公司逾期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劳动者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那么,劳动者该如何去争取这些补偿呢?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拖欠工资时,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