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骨折了该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骨折了,已经确定是工伤。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赔偿的事情,也不清楚能得到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希望有人能给我详细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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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发生工伤骨折时,赔偿问题需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标准来处理。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工伤认定是确定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的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等工伤认定下来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不同的情况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还会有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能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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