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动产证的房子拆迁如何赔偿?
我家有套带不动产证的房子要拆迁了,不知道会按照什么标准来赔偿,是只赔房子的钱,还是会有其他方面的补偿呢?也不清楚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能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赔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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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有不动产证的房子面临拆迁时,赔偿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拆迁补偿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是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赔偿,一般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也就是说,赔偿要能保证被拆迁人在类似地段能买到类似的房子。 二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补偿是用于弥补被拆迁人因搬家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家具、家电等物品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偿则是在房屋被拆迁后,被拆迁人需要临时找地方居住时给予的费用。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式,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三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用于经营活动的,如商铺、工厂等,拆迁会导致经营活动暂停或终止,那么就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在整个拆迁赔偿过程中,被拆迁人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也有权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同时,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总之,拆迁赔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程序的,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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