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何进行赔偿?


在事故中划分了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后,赔偿问题是很多人关心的重点。首先来解释一下这两个概念。主要责任意味着在事故中过错较大,对事故的发生起到了主要的推动作用;次要责任则是过错相对较小,对事故发生起到次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来说,在实践中,如果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主要责任方承担的赔偿比例通常在70% - 90%,次要责任方承担的赔偿比例在10% - 30%。例如,双方损失共计10万元,若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那就要赔偿7万元,次要责任方赔偿3万元。 要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会更高,通常在80% - 9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比例会适当减轻,但也在60% - 70%左右。不过具体的赔偿比例还需要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由交警部门在事故认定书中明确,或者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另外,如果事故双方都购买了相应的保险,那么首先会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才由双方按照责任比例分担。比如,主要责任方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损失,那么商业三者险会按照主要责任的比例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主要责任方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