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该如何赔偿?


在交通肇事中承担主要责任时,赔偿是一个复杂但有明确规定的过程。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涉及到侵权责任,也就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害,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具体的赔偿流程如下:第一步,交强险先行赔付。交强险有一定的责任限额,在这个限额内,保险公司会对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例如,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第二步,如果交强险的赔偿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的全部损失,那么就需要看肇事方是否投保了商业险,比如第三者责任险。商业险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一般来说,主要责任方可能承担70% - 80%的赔偿比例,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第三步,如果商业险的赔偿仍然不够,或者肇事方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剩下的赔偿责任就由肇事方自己承担。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还需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 总之,交通肇事负主要责任的赔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先由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方承担。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积极配合受害人进行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