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赔偿?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我身体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后来确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要求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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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首先,赔偿的项目有很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比如说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其次,关于赔偿的计算标准。对于误工费,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则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再者,赔偿的步骤。一般来说,医患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在面对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患者及其家属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争取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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