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汽车全责撞人致轻微伤该怎么赔偿?

我开车时不小心撞了人,交警判定我这边是全责,伤者是轻微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具体要怎么赔偿,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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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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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汽车全责撞人导致轻微伤的情况下,赔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首先来解释一下赔偿涉及的一些法律概念。赔偿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侵权人依法需要对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弥补的一种法律义务。而轻微伤是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 赔偿项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依据医院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上述司法解释第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相关依据同样在上述司法解释第八条。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这在司法解释第九条有规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这依据的是司法解释第十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有相关说明。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如果双方对于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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