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导致人受点小伤该怎么赔付?


肇事逃逸导致他人受小伤的赔付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而肇事逃逸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对于赔付的具体内容,主要涉及到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方面。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逃逸者需要赔偿受害者因治疗小伤而产生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时,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一般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此外,由于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逃逸者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所以,肇事逃逸者不仅要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