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能力鉴定无残该如何赔付?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是无残。但我还是因为受伤耽误了工作,身体也遭了不少罪。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或者工伤保险这边该怎么给我赔付呢?具体有哪些赔偿项目和标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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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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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无伤残等级时,虽然不能获得与伤残相关的赔偿,但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获得一些其他方面的赔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医疗费。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这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再者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这也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明确的内容。 另外,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所述,即便劳动能力鉴定无残,劳动者依然能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付。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按照法律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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