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宅基地房拆迁写妈妈一个人名字是否可行?
家里有一处爸爸名下的宅基地房要拆迁了,现在拆迁协议上写妈妈一个人的名字,不知道这样行不行,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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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宅基地房的一些基本概念。宅基地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村民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村民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关于爸爸名下的宅基地房拆迁写妈妈一个人名字是否可行,这需要分情况来看。从法律上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处宅基地房是在爸爸妈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的,即便登记在爸爸名下,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从财产共有的角度来看,将拆迁协议写成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因为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农村宅基地的一些特殊规定。宅基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的,并且相关权益的变更可能需要经过村集体的同意。如果村集体对拆迁权益人的登记有相关规定或者要求,那么就需要按照村集体的规定来办理。 此外,如果涉及到后续可能的拆迁补偿利益分配、房屋产权登记等问题,写成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影响。比如,如果之后爸爸对拆迁权益有不同的想法,可能会引发家庭内部的纠纷。所以,在决定将拆迁协议写成妈妈一个人的名字之前,建议爸爸妈妈充分沟通,并且最好咨询一下当地村集体和相关的拆迁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可能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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