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拆迁该由谁签字?

我家的宅基地上有两个户主,现在面临拆迁。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到底该谁去签字才有效,担心签不好会有问题,也想知道签字会涉及到哪些权益和后续影响,所以想了解一下到底该谁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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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个宅基地存在两个户主的情况下,拆迁时通常需要两个户主共同签字 。 首先要明白,房屋拆迁协议本质上就是一种合同。合同得有当事人,一般至少得有两个当事人,而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如果户主不签字,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必须得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协议才能成立。这就好比咱们平时签合同,得双方都认可签字了,这个合同才开始生效起作用。 相关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要与被征收人依照条例规定,就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诸多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这里的被征收人如果涉及到一个宅基地两个户主,那就意味着两个户主都属于被征收人范畴,都应该在协议上签字。 如果只有部分共有人签字,会有不同情况。要是其他未签字的共有人事后承认这个协议,并且拆迁部门也认可协议的效力,那么协议可能有效;但要是其他共有人不承认,或者拆迁部门因为协议主体不完整而不履行协议,协议就可能被认定无效。所以,为了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最好是两个户主共同签订拆迁协议,这样能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拆迁顺利进行。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就是房屋被征收的那一方,在这个场景里就是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的两个户主。 拆迁协议:是拆迁部门和被征收人就房屋拆迁相关事宜,比如补偿、安置等达成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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