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n+2?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中,“N+2”并不是一个法定的、普遍适用的标准。首先来解释一下“N”和“1”(与“N+2”相关概念):“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是代通知金,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应当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而“N+2”这种情况,并非法定标准。通常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可能出现。比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了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N”和可能的代通知金“1”外,还需额外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从而出现类似“N+2”的补偿情况。举例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毫无合理理由,随意开除员工,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赔偿。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有关于“N+2”这种赔偿方式的特别约定,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符合约定的条件下,也可能按照“N+2”来进行赔偿。总之,具体是否能获得“N+2”赔偿,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等来确定。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情况来计算。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