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


在现实的劳动场景中,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协议。然而,有时候会出现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赔偿问题该如何解决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双倍工资赔偿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正常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外,用人单位还需要额外再支付一份相同数额的工资作为赔偿。例如,劳动者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每月需要支付给劳动者10000元。 另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除非出现法定的解除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长期在该单位工作。 下面我们分情况来详细说明赔偿的计算方式。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第二个月开始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终止时的双倍工资。比如,劳动者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到2024年6月30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为:每月工资×未签订合同的月数。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已经视为双方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即从第二个月开始到满一年前的那个月,一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假设劳动者每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劳动者可以获得的双倍工资差额就是6000×11 = 66000元。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主张自己的权益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同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