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严重工伤是怎么赔偿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什么是工伤赔偿。工伤赔偿就是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那里获得的经济补偿。 对于非常严重的工伤赔偿,第一步得进行工伤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接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会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着不同的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括医疗费用,这就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还有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导致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比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这些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到第三十九条都有详细规定。要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总之,非常严重工伤的赔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