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错判死缓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被法院错判了死缓,在服刑多年后才被证明无罪释放。现在我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院错判死缓应该怎么给我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我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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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错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法院错判死缓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赔偿的相关内容。 首先,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为错判死缓的赔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支持。该法第十七条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就从法律层面保障了错判当事人要求赔偿的合法性。 其次,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自由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人身自由损害赔偿,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赔偿金。也就是说,从被错误羁押开始到被释放的这段时间,根据国家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来计算每天的赔偿金额,然后累计得出总的人身自由损害赔偿数额。而精神损害赔偿,若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比如侵权行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 再者,赔偿的程序方面。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于错判死缓的情况,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者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复议申请人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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