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民间借贷关系应该如何确认?


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资金融通方式。当发生纠纷时,如何确认民间借贷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民法典中确认民间借贷关系的方法。 首先,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或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钱行为。 要确认民间借贷关系,关键在于证明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这两个方面。借贷合意就是双方达成了借款的一致意见,款项交付则是出借人把钱给了借款人。 对于借贷合意的证明,借条是最直接的证据。借条上一般会写明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还款时间等内容,清晰地反映出双方的借款意愿。如果没有借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合意的证据。比如,你和借款人在微信聊天中,对方明确表示向你借钱,你也同意出借,这种聊天记录就可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意。 关于款项交付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是很有力的证据。通过银行转账,会有明确的转账时间、金额和转账双方的信息,能够清楚地显示款项的流向。如果是现金交付,那就需要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在场证人的证言、收款人的收条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此外,《民法典》也对借款合同进行了规定。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说明在确认民间借贷关系时,不仅要有借款的约定,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民间借贷纠纷,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进行民间借贷时,最好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