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我国怎样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我有点担心自己遇到了敲诈勒索的情况。有人威胁我,说不给钱就把我的一些隐私公布出去。我不太清楚这属不属于敲诈勒索罪,想知道在我国到底怎样才构成敲诈勒索罪呢,具体有哪些标准和情况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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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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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通俗来讲,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就构成敲诈勒索罪。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在相关的司法解释里有规定,一般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不过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经济发达地区,数额标准可能会相对高一些。 “多次敲诈勒索”指的是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只要符合这个次数要求,不管每次敲诈的数额多少,都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的行为方式有很多种。威胁可以是对被害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比如以伤害身体相要挟;也可以是对被害人的名誉、隐私等进行威胁,就像前面提到的用公布隐私来迫使对方给钱。要挟的内容也不限于暴力,还可以是利用被害人的弱点、把柄等,让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从而不得不交出财物。 如果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但最终没有实际取得财物,也有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在量刑时会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总之,判断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方式、索要财物的数额以及实施行为的次数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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