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如何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是一种侵犯公民名誉权的犯罪行为,在日常生活中,了解它的构成条件,能够帮助我们避免违法犯罪,也能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么,行为人怎样才会构成诽谤罪呢? 首先,从犯罪对象来看,诽谤罪针对的是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比如说,你不能因为不喜欢某个公司,就编造虚假信息去诋毁它,这种情况不构成诽谤罪,但可能涉及其他的法律责任。 其次,在客观行为方面,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就是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的事实。“散布”则是将捏造的事实扩散出去,让很多人知道。而且这个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如果是真实的事实,即使对他人名誉有损害,也不构成诽谤罪。比如,甲为了报复乙,编造乙有贪污行为的虚假事实,并在单位里到处宣扬,这就可能符合诽谤罪的行为特征。 另外,情节严重也是构成诽谤罪的重要条件。一般来说,下列情形可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等。 在主观方面,诽谤罪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地传播了虚假信息,并没有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不构成诽谤罪。例如,丙在听别人说丁有不良行为后,没有核实就告诉了其他人,但丙并没有故意要损害丁名誉的想法,这种情况就不构成诽谤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诽谤罪需要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会处理,但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安机关会主动介入。 总之,构成诽谤罪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避免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同时,如果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侵害,要及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