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该如何处理?


如果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不用过于着急,法律为您提供了解决途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但现在男方不同意,那么协议离婚这条路就行不通了,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准备诉讼离婚时,您需要先起草起诉状,说明离婚的请求和理由。然后准备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或者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租房合同等。接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安排开庭时间。开庭时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但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最后,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男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给双方一个改善关系的机会。但如果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您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