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女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结婚后,父母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这房子的归属就成了大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在子女离婚时到底会怎么处理呢?心里实在没底,希望能有个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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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子女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前父母出资买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若没有明确表示是给双方的,那这房子一般就是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其次,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婚后父母全款出资为子女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这种情况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第二种,婚后父母部分出资买房,比如付了首付。若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遇到具体的问题,要结合实际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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