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怎么鉴定的?
我开车的时候好像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了一下,当时没在意就开走了。后来有点担心这会不会算肇事逃逸,我想知道肇事逃逸到底是怎么鉴定的,什么样的情况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呢?
展开


肇事逃逸,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在鉴定肇事逃逸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首先是主观方面,也就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通常逃逸者主观上都具有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的故意。比如明明知道发生了事故,却不想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从而选择逃跑。如果是因为对事故发生不知情而离开现场,一般不认定为肇事逃逸。 其次是客观方面,要存在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既包括驾车直接逃离现场,也包括弃车逃离现场。例如,撞车后,驾驶员直接开车快速离开;或者因为害怕,把车扔在现场,自己步行逃离。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比如虽然没有逃离现场,但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离开现场并且否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当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的等。所以,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