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使用童工该如何处理?

我开了个小公司,前段时间招聘的时候没仔细核查,招进来一个未满16岁的孩子。后来才发现他是童工,现在特别担心会受到处罚,想知道企业用童工具体会怎么处理,有没有补救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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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童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使用童工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会面临一系列的处理措施。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企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有详细的处罚办法。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企业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企业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此外,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企业使用童工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如果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如果企业发现使用了童工,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减少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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