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跑路了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有人欠钱不还还跑路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处理办法: 首先,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确保自己的债权。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这个时间,权利可能就不受法院保护了。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借贷关系证据,这样法院才会立案受理。要是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来应诉。 其次,如果债务人无法联系达到两年以上,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能申请宣告其失踪。宣告失踪后,失踪人的财产会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再者,如果有连带责任担保人,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另外,若双方在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时,欠钱人有提供担保的,可以通过担保人实现债权;要是欠钱人的家庭成员以及主要财产依旧在当地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再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对保全的财产以拍卖等方式实现债权。 相关概念: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连带责任担保人:就是在债务到期后,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责任担保人还钱。 一般责任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