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中导致经营权受损怎么处理?
我家有块地有合法的经营权,现在遇到土地征收,征收过程中感觉自己的经营权受到了损害,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处理呢?
展开


在土地征收中,如果导致经营权受损,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理解土地经营权的概念。土地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方将其承包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的权利,获得经营权的一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而在土地征收时,征收方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当土地征收导致经营权受损时,第一步是确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查看自己与土地发包方签订的流转合同,明确其中关于土地征收等特殊情况的约定,比如是否有关于补偿分配的条款等。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可以按照合同来主张自己的权益。第二步,如果征收过程不合法,例如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未给予合理补偿等,经营权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步,关于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营权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如果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是先向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再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总之,在土地征收导致经营权受损时,经营权人要通过合法途径,依据相关合同和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