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借款该如何处理?
我和配偶离婚了,在婚姻期间我们有一些借款,现在不清楚这些借款在离婚后该怎么处理,是双方一起还,还是谁借的谁 还呢?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不该承担的债务,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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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借款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而个人债务则是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例如,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向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离婚时这套房产的贷款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由一方还款,而该方没有按时还款,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还款责任。
而对于个人债务,则由负债的一方独自 承担还款责任。比如,一方在婚前为了购买个人的车辆而向朋友借款,这笔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离婚时另一方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所以,离婚时借款的处理关键在于判断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在处理借款问题上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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