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该如何应对鉴定?


在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它对于明确责任、解决纠纷起着关键作用。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医疗纠纷鉴定的方法。 首先,了解鉴定类型是很有必要的。医疗纠纷鉴定主要分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其目的是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的等级。而医疗损害鉴定一般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点在于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做好鉴定前的准备工作。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费用清单等。病历资料是鉴定的核心依据,它能反映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等关键信息。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患者可以依法获取这些资料。同时,准备好陈述材料,清晰、准确地阐述医疗过程和自己的诉求。 再者,积极参与鉴定过程。在鉴定听证会上,当事人有权对鉴定专家进行回避申请。如果认为鉴定专家与医疗机构存在利害关系等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可以提出回避请求,这是保障鉴定公正性的重要权利。在陈述环节,要客观、全面地介绍案件情况,突出重点问题。对于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要结合医学常识和实际情况,有理有据地指出可能存在的过错。 另外,对于鉴定结果要有正确的态度。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不要盲目接受或抗拒。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对于医疗损害鉴定结果不服的,也可以通过申请重新鉴定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重新鉴定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 最后,寻求专业帮助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医疗纠纷涉及医学和法律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当事人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或医学专家。律师能够从法律角度为您分析案件,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代理服务;医学专家则可以对医疗行为进行专业评估,帮助您更好地理解鉴定过程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