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以后又翻供的应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去自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情况,可后来我又翻供了。现在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自首后又翻供的情况法律会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和后果,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自首后又翻供是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自首和翻供的概念。自首指的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简单来说,就是犯罪的人主动找到司法机关,把自己做过的坏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而翻供则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改变原来所作的认罪供述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先去自首,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之后又翻供不承认之前说的内容了,那么从法律认定上,就不能算他是自首。不过要是在一审判决还没下来之前,他又老实交代,如实说了自己的犯罪情况,还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如果犯罪嫌疑人自首后翻供,在量刑时,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整个案件的各种情况。翻供的行为会影响司法机关对其认罪态度的评价。如果最终不能认定为自首,就不能享受因自首带来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待遇。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被认定为自首,法院在量刑时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翻供是为了逃避罪责,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干扰司法程序,这种行为还可能被视为情节恶劣,在量刑时可能会被从重处罚。总之,自首后又翻供的处理是比较复杂的,要依据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