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抵税额该怎么处理?
我公司最近有了留抵税额,不太清楚这个留抵税额该怎么处理。是可以申请退税,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免得处理不当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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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税额是指当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时,就会出现留抵税额。通俗来讲,就是企业交的进项税比销项税多,多出来的这部分就形成了留抵税额。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留抵税额有两种主要的处理方式。一种是留抵退税,即企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另一种处理方式是留抵税额继续结转下期抵扣。如果企业不符合留抵退税的条件,或者企业自身不想申请退税,那么留抵税额可以继续在以后的纳税期用来抵扣销项税额。也就是说,在未来有了足够的销项税额时,这部分留抵税额可以逐步消化,减少企业后续的纳税金额。企业在处理留抵税额时,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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