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婚姻无效?
我和对象结婚后,感觉这婚姻有些不对劲。现在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婚姻无效呢?我想弄清楚,免得稀里糊涂地维持着一段可能无效的婚姻,所以想了解具体的认定方法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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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简单来说,就是这段婚姻从一开始在法律上就不被承认,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是重婚。重婚就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比如,甲已经和乙结婚了,在没有和乙离婚的情况下,又和丙登记结婚,那么甲和丙的婚姻就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重婚违背了这一基本原则,严重破坏了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里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就是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法律禁止近亲结婚,是基于遗传学和优生学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某些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不利。 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就登记结婚,那么这段婚姻就是无效的。法律设定法定婚龄,是考虑到男女双方的身体发育和心理成熟程度,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更好地承担起婚姻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认定婚姻无效,一般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一旦认定婚姻无效,会作出相应的判决,该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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